1、法院清算成本哪个付
对于法院清算成本的支付问题,一般可以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。
依据有关法律法规,破产宣告前发生的经人民法院认同的必要支出,如破产财产的管理、变卖、分配等成本,均应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。
法律快车提醒,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这类成本,且是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,那样这部分成本应由债权人承担。这一规定确保了破产清算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。
2、破产清算成本包含什么
破产清算成本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范畴,它涵盖了多个方面的支出。破产成本主要包含以下几类:
1.破产财产的管理、变卖、分配所需要的成本,这包含了为确保破产财产得到有效管理和处置而产生的各项本钱;
2.破产案件的受理费,即启动破产程序所需缴纳的成本;
3.债权人会议成本,即为了债权人之间的交流和协调而召开的会议所产生的成本;
4.催收债务所需成本,这是为了追回公司债权而支出的本钱;
5.为债权人的一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成本,这包含但不限于法律咨询、审计等成本。
这类成本的合理确定和支付,对于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具备要紧意义。